2011年9月25日 星期日

頭腦即業


許多次,在生命的不同階段發生重大事件時,頭腦中最烈的疑問是:「為什麼是我?為什麼我的人生會遇到這非比尋常的情況?」尤其是遭遇負面情形時,人往往會為了發生的事,不是責怪他人,就是怪罪神。但是到底是誰該為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負責呢?是外在因素掌控了一切,或者我們自已該負起責任?
Sri Bhagavan曾說道:「我們是自己人生的創造者」,我們完全要為發生的事負起責任。頭腦是與事件是牽連的,頭腦影響著事件,而事件影響著頭腦。創造事件的頭腦力量是創造性思想的力量,宇宙依循特定的規律法則運作,這是人類存在的基準。宇宙的外在現象,是依循科學法則,而對於生命,是依循因果法則運轉,因果法則中談到:「Yad bhavam Tad bhavathi。」(你成為你所認為的),這個世界是我們內在狀態的顯化,我們所遭遇的情形,所遇見的人,所面臨的問題,與各式各樣的生命經驗,都是我們內在的投射,換句話說,是我們創造自己的實相,我們是自身命運的創造者,知覺是個濾器,過濾我們所經驗的實相,感知的實相最終將成為顯化的實相,你成為你所認為的,我們發現我們所感知的。思想的力量無窮大,它有創造的力量,每次我們感知,懷有包含譴責與情緒的思想時,創造過程就進入程序中了,箭已射向天上的平台(思想層),一旦「物以類聚法則」運作,思想就會吸引所有相似的思想,當所有相似的箭聚集,抵達臨界點時,「交互作用法則」就會運作,你釋放的思想就會煩化為事實。你已收穫你所散播的許多次了,如果你射出的箭是批判,就會遇見批判性的人;如果你射出的箭是背叛,就會遭遇背叛;如果你射出的箭是憎恨,就會被憎恨;如果你有恐懼,讓你恐懼的情況就會發生,諸如此類的情形。
思想顯化為事實的整個過程是因果循環,生命是一連串的因果循環,覺知這項永恆法則幫助我們有能力改變因果過程,但無法在因果循環過程的中間改變。我們擁有智慧的力量與自由意志的選擇,去檢視改變我們的人生,但是在因果循環將結束時,我們就無法改變。跳躍在半空中的青蛙無法改變牠的軌徑,但是落地後,牠可以選擇下一次跳躍的方向。
SriBhagavan說:「發現了愛,你就會明白該怎麼生活。」